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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系列讲座之三
发布单位: 中美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0-11-05   

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系列讲座之三

OECD
环境署环境经济综合司尼尔斯·艾克瑟尔·布莱森先生为我院师生做题为

OECD成员国环境税收政策的运用经验”的讲座

 

20101029下午3点在学院路校区307教室,我院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有幸邀请到了OECD环境署环境经济综合司的首席管理员尼尔斯•艾克瑟尔•布莱森Nils Axel Braathen先生进行题为“OECD成员国环境税收政策的运用经验”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崔威副教授主持。

本次讲座中,尼尔斯•艾克瑟尔•布莱森先生演讲内容围绕《税制,创新与环境》(经合组织201010月出版)一书展开。他首先介绍了OECD对环境型税(environmentally related taxes)的定义,及为何要使用环境税的原因,并阐述了相关环境的税收政策可以激励企业创新,企业随之作出积极反应——开发新产品,创造新的方法来消除污染物和改变生产方式,使产品更加清洁环保。为了实现最大范围的创新,政府必须正确设计与环保有关的税收政策,以给予企业信心,他们今日的清洁低碳技术开发将来会有市场。之后,布莱森先生回答了现场来宾和同学的提问。最后,崔威老师代表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向布莱森先生赠送了精美的礼物。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