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大法官保罗. H .安德森 (Pau...
发布单位: 中美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5-25   

522号晚,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大法官保罗 H 安德森 (Paul H. Anderson)给研究生院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演讲。讲座初始,安德森大法官就别出心裁地要求同学们采用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本次讲座。随后,法大同学提出的问题既让安德森大法官在惊讶大家对美国司法制度了解的同时,又巧妙作答。安德森法官阐述了有关的其个人对于宪法解释的态度,对三权分立的理解,明州最高法院选择案件的一些标准,以及对实用主义的看法等等,其渊博的学识、幽默机智的谈吐打动了在场所有的同学。

聆听安德森大法官的演讲仿佛置身与美国的法庭当中,其长达21年的律师生涯使其对于演讲的技巧运用娴熟;善于与听众互动,使这场讲座变得犹如一场激动人心的庭辩,使每一个参与者都融入其中;其渊博的学识也令在座的学子叹服。讲座结束后,安德森大法官同学生们合影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