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典
194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获法学硕士学位。精通英、法、日、德、俄等多种语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比较法研究与探索,翻译了一系列著作与文章。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为新中国法学的创建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译著有《比较法总论》、《英吉利宪法》、《英格兰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