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韪
籍贯:山东潍坊
学位:法学博士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E-Mail:lexway@cupl.edu.cn
研究方向
比较法学、民商法学(合同法)
学习及工作经历
1996-1999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省教委特批提前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9-2002 西北政法大学,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2002-2005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获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梁慧星教授;
2004 德国 Bucerius Law School“欧盟法和德国法高级研修班”结业;
2005至今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任教;
2006-2007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Randle Edwards Fellow;
2014-2015美国哥伦比亚法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类
1、独著《对价原则研究:解读英美合同法中的“理论与规则之王”》,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民商法研究丛书),获2010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2、独著《产权与政治: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被《中国投资》杂志2013年第7期“社会﹒文化”栏目重点推荐。
3、独著《英美契约法的变迁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4、译著《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比较法学文库),与刘毅合译;
5、合著《比较法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与冉昊、冉井富合著;
6、合著《农民权益法律保护》,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与龙柳涛合著;
7、参著高鸿钧《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8、参著刘兆兴《比较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9、参著《找法与造法:法官适用法律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0、参著《土地案例与材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1、参著《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论文类
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北大法律评论》等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主持项目与课题:
1、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英美契约法的变迁与发展》2012年度;
2、主持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消费者合同法研究》2014年度;
3、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消费者保护法与传统民法的冲突与融合》2009年度;
4、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一等资助项目《违约责任的范围与限度》2008年度;
5、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科项目《消费者合同法研究》2013年度;
6、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科项目《通过民法典的社会变迁》2007年度。
6、多次参与中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修改、合同法(司法解释)等国家立法工作,多次参与上述立法的相应法律宣传和法律培训活动。
获奖情况
钱端升法学成果奖(2010)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成果奖(2010)
比较法学研究院优秀教师(2010)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11)
湖北省高院“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研讨会”征文优秀奖(2009)
法制日报社“德恒杯——法治•权利•律师”征文优秀奖(2003)
社会兼职
兼任《私法》杂志编委;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北航农村法中心客座研究员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