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介绍
李曙光 教授、博士生导师

发布单位:中美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7-09-07 00:00   

李曙光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研究生院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和新《破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九十年代初期始,先后参与《破产法》、《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五年立法规划、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1995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中国企业破产与企业改革项目首席中方顾问、专家组组长等。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理论、破产法、公司法与证券法等。著有《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1996)、《新破产法起草中的几个重要问题》(2002)、《论宪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2002)、《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转型期的改革》(2003)、《公司法的模式、理念与修改》(2004)、《转型法律学——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2004)等百万字的著作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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